编辑:2024-08-22 00:00:00
BG/ZCAX-144
报告名称
山西金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氢氧化钙、氧化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山西金钙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志鹏
地理位置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王桥镇官道村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山西金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氢氧化钙、氧化钙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金钙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年加工20万吨氢氧化钙、氧化钙
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拟建项目生产岗位执行“两班倒”,每班10小时”作业制,中控及化验工执行“三班倒”,每班8小时”作业制,后勤及管理人员执行“长白班”,每班8小时”作业制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刚
现场调查人员
李文晶、张亮
时间
2024.8.7
采样人员
-
检测人员
项目负责人
李文晶
报告编写人
范磊、窦鑫鑫、李文晶、张亮、李毅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化学物质:氧化钙、氢氧化钠;
物理因素:噪声。
评价结论
与建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范要求,类比企业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调查与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通过运用类比法和检查表法进行了检查与评价。其中总体布局(总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等评价结果为符合,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及管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评价中均存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描述不*,本次评价针对各评价项目中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涉及项及描述不*项提出了相应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预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补充建议,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同时在建设时保证落实,建设投产后保证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能够使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达到国家相应限值范围之内,在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各方面可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经本预评价报告综合分析,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预防和控制。建设项目从职业病危害防治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⑴ 参考本预评价报告6~8章补充措施完善职业卫生设施设计。
⑵ 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⑶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建设单位应予以积极的监督与协作,督促施工单位为工人配备合理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⑷ 应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结束后,编写《施工期间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和《监理过程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并盖章后交建设单位存档。试运行后及时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定期进行检维修。
⑸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GBZ 188-2014)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妥善保存;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安排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专家组评审意见
补充完善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的分析;
完善类比企业的可比性分析及调查。
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分析评价及具体补充措施与建议。
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注意依据的有效性;
完善卫生学的内容;
原辅材料中生石灰(氧化钙)和成品氢氧化钙的MSDS未进行描述;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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