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治县金龙洗煤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编辑:2024-08-20 00:00:00
BG/ZCAX-143
报告名称 |
长治县金龙洗煤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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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长治县金龙洗煤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崔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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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北呈乡六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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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长治县金龙洗煤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8月15日,位于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北呈乡六家村,是一个从事煤炭洗选的企业,2007年10月开工建设,2007年12月投产运行。生产规模:年洗选原煤150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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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崔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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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王志恒、曹雨宁 |
时间 |
2024.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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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王志恒、曹雨宁 |
时间 |
2024.08.12-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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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李俊清、苏慧敏 |
时间 |
2024.08.12-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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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宋杰 |
报告编写人 |
王志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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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建设项目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化学有害因素:煤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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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长治县金龙洗煤有限公司划归采矿业中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类别(行业编码:B061),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通过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只要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认真落实可研报告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措施及建议,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企业职工的职业健康可以得到保障,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可以达到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建议:⑴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职业健康培训年度计划,做好职业健康培训保障,规范职业健康培训档案资料管理。 ⑵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监督劳动者佩戴个体防护,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领用、使用台账,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并且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尘口罩,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⑶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⑷合理减少高噪声作业场所劳动者的工作时长,从而降低高噪声对劳动者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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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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