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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阳泉公司新建长岭加油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编辑:2024-08-29 00:00:00

BG/ZCAX-144

报告名称

中石化阳泉公司新建长岭加油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阳泉石油分公司长岭加油站

联系人

余桃明

地理位置

山西省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渡园区李白路长岭村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中石化阳泉公司新建长岭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阳泉石油分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720万元

“三班三运转,每班8h”作业制,管理人员实行“长白班,每班8h”作业制,年作业天数360d。劳动定员总人数为6人。加油员5人,站长1人。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拟执行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余桃明

现场调查人员

王志恒、任彦霖

时间

2024.08.10

采样人员

-

时间

-

检测人员

-

时间

-

项目负责人

宋杰

报告编写人

王志恒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⑴化学物质: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柴油;

⑵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评价结论

与建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范要求,类比企业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调查与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通过运用类比法和检查表法进行了检查与评价。其中设备布局评价结果为符合,总平面布置、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及管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评价中均存在可研报告中描述不*,本次评价针对各评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涉及及描述不*项提出了相应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建议,建设单位按照预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补充建议,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同时在建设时保证落实,建设投产后保证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经个体防护后能够使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达到国家相应限值范围之内,在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各方面可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经本预评价报告综合分析,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预防和控制。建设项目从职业病危害防治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⑴ 参考本预评价报告513章补充措施完善职业卫生设施设计。

⑵ 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⑶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建设单位应予以积极的监督与协作,督促施工单位为工人配备合理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⑷ 应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结束后,编写《施工期间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和《监理过程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并盖章后交建设单位存档。

⑸ 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GBZ 188-2014)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妥善保存;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安排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专家组

评审意见

1.补充完善类比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警示标识情况。

2.对用人单位生产制度及岗位设置不合理,提出补充措施。

3.完善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4.评审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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