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乡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08-10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武乡山水水泥有限公司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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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武乡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白总 18135505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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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蟠龙镇小曲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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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张晓婷、王丽娟、王若萱、郝茹 |
时间 |
2024.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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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张晓婷、王丽娟、刘锐、宋杰 |
时间 |
2024.7.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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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任静婷、王丽霞、杨学丽、姜芳 |
时间 |
2024.7.29-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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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晓婷 |
报告编写人 |
王丽娟 刘锐 王若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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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⑴生产性粉尘:石灰石粉尘、煤尘、矽尘、其他粉尘、水泥粉尘、石膏粉尘、电焊烟尘; ⑵化学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臭氧、锰及其化合物; ⑶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紫外辐射。 化学有害因素: 电焊烟尘、其他粉尘-总尘,石灰石粉尘、煤尘、矽尘、水泥粉尘、石膏粉尘-总尘、呼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混合接触比值小于1。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紫外辐射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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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议: 1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 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2 需定期维护防护设施,及时清理除尘管道内积灰,保证除尘器的正常运行。 3用人单位应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尘口罩,如有损坏,及时更换,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4 强化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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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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