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08-08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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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山西沁州黄小米 (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郭锦颖 17803550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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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沁县迎春河北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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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连旎、宋杰 |
时间 |
2024.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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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连旎、王峰 |
时间 |
2024.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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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李俊清、姜芳、苏慧敏、王丽霞、杨学丽 |
时间 |
2024.07.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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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峰 |
报告编写人 |
连旎 申玉鱼 王若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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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⑴生产性粉尘:电焊烟尘、谷物粉尘; ⑵化学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臭氧; ⑶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化学有害因素:电焊烟尘-总尘,谷物粉尘-总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臭氧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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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议: 1 强化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 2 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3应当在维修作业区工作场所附近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 4 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5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尘口罩,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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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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