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治市鹏龙建材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08-12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长治市鹏龙建材有限公司定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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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长治市鹏龙建材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鱼玉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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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马厂镇王公庄村村委西1km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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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王丽娟、闫海燕 |
时间 |
2024.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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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王丽娟、郭浩东 |
时间 |
2024.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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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王丽娟、郭浩东 |
时间 |
2024.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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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晓婷 |
报告编写人 |
王丽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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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化学有害因素:石灰石粉尘、水泥粉尘、矽尘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 化学有害因素: 石灰石粉尘、水泥粉尘、矽尘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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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议: 1用人单位应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下料口密闭罩要定期维护避免破损的地方造成作业场所二次扬尘;对料棚的喷淋管道进行定期维护避免喷嘴堵塞。同时应减少工人的接触时间,对工人采取个人防护,佩戴符合要求的防噪耳塞,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劳动者个体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3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在原料下料区、配料区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噪声有害”,“戴护耳器”。在生产区入口显著位置放置公告栏,公告栏内及时更换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内容。 4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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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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