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山西众诚安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Image
Image

山西省黎城县裕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制评价公示


编辑:2026-01-30 10:11:44

“三同时”报告网上公示内容记录表

 

                                                BG/ZCAX-144

报告名称

山西省黎城县裕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钢焦配套142万吨/年炭化室

高度6.25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山西省黎城县裕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树芳

地理位置

黎城县城南西仵乡西仵村西北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山西省黎城县裕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钢焦配套142万吨/年炭化室高度6.25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省黎城县裕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山西省黎城县裕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年产干全焦142.8万吨,炭化室高度6.25米JNDX3型65+65孔捣固焦炉,配套备煤装置、化产回收和煤气净化回收利用(设计处理能力:88000Nm3/h)及储送装置,脱硫脱硝等配套环保设施,2×200吨/小时干熄焦装置、25MW余热发电机组、热力供应装置。

项目总投资:311285万元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建设项目企业现有在岗员工790名,女职工约占比10.7%。其中,生产人员587名(其中包含外委人员69人),管理及后勤人员203名;山西省黎城县裕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执行“三班三运转,每班8h”工作制,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执行“长白班,每班8h”工作制,生产天数为330d/a。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李树芳

现场调查人员

王若萱、郭浩东、王峰、梁聪

时间

2025.8.18~8.23

采样人员

王若萱、郭浩东、王峰、梁聪、牛祯瑾

时间

2025.9.1~9.24、2026.1.22~1.24 

检测人员

王若萱、郭浩东、王峰、梁聪、牛祯瑾

时间

2025.9.1~9.24、2026.1.22~1.24

项目负责人

王峰

报告编写人

师凯强、范磊、侯俊芳、郭浩东、王若萱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⑴生产性粉尘:煤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活性炭粉尘;

⑵化学物质: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氰化氢、苯、甲苯、二甲苯、氨、萘、吡啶、煤焦油沥青挥发物、焦炉逸散物、苯酚、甲酚、硫酸、氢氧化钠、盐酸、碳酸钠、乙二醇、甲醛;

⑶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

⑷建筑卫生学指标:采光、照明、微小气候。

评价结论

与建议

通过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分析,本次评价认为建设单位能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采取的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要求,工作场所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的条件。

1 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为作业人员配备合理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2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复查、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置、管理。

3对于一些噪声强度较大且不易控制的工作场所,应采用集中控制和隔离操作,加强操作人员个人防护,配备防噪耳塞等劳保用品,减少噪声对工作人员的伤害,另外劳动者操作方式可改为巡检,降低劳动者的接噪时间。

4建议捣固作业区等噪声强度超过85dB(A)工作场所进行技术革新对操作位采取隔声设施,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定制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使其佩戴耳塞后实际接触噪声在75~80dB(A),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针对生产工艺流程外包环节和岗位,管理部门应当落实对外包作业现场检查, 与外包单位签订有职业卫生协议,并监督外包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

6建设单位应制定并完善实施密闭空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密闭空间准入程序和安全作业的操作规程。并且准入者、监护者和作业负责人应掌握在密闭空间作业所需要的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

7应当按照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组织演练,要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自救互救能力。要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在疫情防控中因不科学佩戴呼吸防护用品导致职业性中暑事件发生。

8密闭空间作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当密闭空间内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粉尘时,所使用的器具应达到防爆的要求。

当有害物质浓度大于IDLH浓度、或虽经通风但有毒气体浓度仍高于GBZ2.1所规定的要求,或缺氧时,应当按照GB/T18664求选择和佩戴呼吸性防护用品。所有准入者、监护者、作业负责人、应急救援服务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在进入炉、塔、釜、罐等密闭空间作业时,在进入场所前应切段一切物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加好盲板,对氧含量、可燃气体含量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取样分析。经取样分析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10%、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小于职业接触限值;若不能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小于职业接触限值,作业时应采取强制通风,并连续监测气体浓度。

专家组评审

意见

1.核实细化本项目劳动定员,明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细化外协岗位人员;

2.进一步完善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分析,如分析噪声的类型;

3.细化“粉碎机区、预破碎区”罩口的具体位置;

4.完善运焦系统存在一氧化碳工作场所的识别和检测;

5.完善本项目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版权所有:山西众诚安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备案号:晋ICP备2021012162号-1   技术支持:龙采科技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