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治县黎都加油中心定期公示
编辑:2025-05-22 00:00:00
定期检测报告网上公示内容记录表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长治县黎都加油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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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长治县黎都加油中心 |
联系人/陪同人 |
李云 |
地理位置 |
长治市上党区黎岭村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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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郝茹、曹雨宁 |
时间 |
2025.5.9 |
采样人员 |
郝茹、曹雨宁 |
时间 |
2025.5.9 |
检测人员 |
郝茹、曹雨宁 |
时间 |
2025.5.9 |
项目负责人 |
王峰 |
报告编写人 |
郝茹、曹雨宁 |
用人单位存在 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及检测结 果 |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化学有害因素:溶剂汽油、苯、 甲苯、二甲苯。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 化学有害因素: 溶剂汽油、苯、 甲苯、二甲苯的检测结果均符合 GBZ 2.1-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的检测结果均符合 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 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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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议: 1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应按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后3个月内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初次 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劳动者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之后每年接受 一次在岗训,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 2 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 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3 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 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4 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 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 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 备职业病防护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5 应重视加油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新员工,要求使其了解所在岗位存 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预防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减少加油、卸油等操作过程中油品的滴漏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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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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