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治凌燕机械厂定期公示
编辑:2025-05-26 17:19:06
定期检测报告网上公示内容记录表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长治凌燕机械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
用人单位名称 |
长治凌燕机械厂 |
联系人/陪同人 |
武强 13546510353 |
|
地理位置 |
山西省长治市太行东街 |
|||
现场调查人员 |
申玉鱼、王丽娟、任彦霖、连旎、张晓婷、王志恒 |
时间 |
2025.04.22 |
|
采样人员 |
申玉鱼、王丽娟、任彦霖、连旎、张晓婷、王志恒 |
时间 |
2025.04.22 |
|
检测人员 |
姜芳、杨学丽 |
时间 |
2025.4.25 |
|
项目负责人 |
宋杰 |
报告编写人 |
申玉鱼、连旎、王丽娟 |
|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1)生产性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砂轮磨尘; 2)化学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苯、 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盐酸、磷酸、硫化氢、氨、氧化钙、氢氧化钠、过氧化氢; 3)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微波辐射、手传振动、激光辐射。 化学有害因素: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砂轮磨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盐酸、磷酸、硫化氢、氨、氧化钙、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微波辐射、手传振动、激光辐射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
建议 |
建议: 1.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2.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尘口罩,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针对低温气压作业区的劳动者应佩戴耐低温手套。 3.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4.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版权所有:山西众诚安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备案号:晋ICP备2021012162号-1 技术支持:龙采科技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