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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公示


编辑:2025-05-20 00:00:00

现状评价报告网上公示内容记录表

                                                          BG/ZCAX-143

报告名称

山西新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山西新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陪同人

郝康杰

地理位置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赵家庄街道呼北线幸福小区西南160米

项目简介

山西新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原名为山西鑫迪玻璃器皿有限公司,于2025116日更名,其位于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赵家庄街道呼北线幸福小区西南160米,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进行玻璃深加工及销售、玻璃制品批发的企业。该公司于2003年成立,2004年建成投产。行业划归为制造业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玻璃制品制造类别。

近三年以来未新增项目。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丁婷婷

现场调查人员

刘锐、申玉鱼

时间

2025.4.2

采样人员

刘锐、申玉鱼

时间

2025.4.2-4

检测人员

刘锐、申玉鱼

时间

2025.4.2-4

项目负责人

宋杰

报告编写人

刘锐、张晓婷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1)生产性粉尘:矽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白云石粉尘;

2)化学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氨、氢氧化钠、碳酸钠;

3)物理因素:紫外辐射、噪声。化学有害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氨、氢氧化钠、碳酸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紫外辐射、噪声。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评价结论

与建议

评价结论:

序号

项目

主要标准依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总体布局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2012

符合

-

建筑

卫生学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24

符合

-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符合

-

职业病

防护设施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

《工程隔振设计规范》(GB50463-2019

符合

-

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23466-2009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

符合

-

应急

救援措施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符合

-

职业健康监护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办法》

基本

符合

-

辅助用室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符合

-

职业卫生

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基本

符合

-

10 

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符合

-

关键控制点:

 

 

 

 

工种

危害因素

关键控制点

控制措施

脱硫工

化学灼伤

便携喷淋洗眼装置

1.有效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并正常运转;

2.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模具工

一氧化碳中毒

轴流风机、天窗等应急通风设备

有效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并正常运转

高温中暑

设应急柜,防中暑药品

保证药品在有效期内

 

建议

⑴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山西新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属于严重的用人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每年应进行职业病定期检测并年底进行职业危害申报。

⑵应急救援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现有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使其始终处于正常状态,可以随时启用;加强对应急救援用品的补充和更新,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使用期内,以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⑶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接触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对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患者进行调岗处理。

⑷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同时为接触噪声的劳动者佩备符合要求的防噪耳塞,不得过度防护或防护不足,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⑸根据《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10)合理设置警报器的警报值及安装位置,室内距危害源应不少于1m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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