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金钙新材料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12-15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山西金钙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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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山西金钙新材料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王志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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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丹桥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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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李文晶、李毅、范磊、张亮 |
时间 |
2024.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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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李文晶、李毅、范磊、张亮 |
时间 |
2024.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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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姜芳、李俊清、杨雪丽、苏慧敏 |
时间 |
2024.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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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范磊 |
报告编写人 |
李文晶、李毅、张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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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1 \* GB2 ⑴化学有害物质:氧化钙 ⑵物理因素:噪声 氧化钙的检测结果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的检测结果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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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议: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完善工作场所警示标志的设置,如原料棚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噪声有害、戴护耳器”。 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监督劳动者佩戴个体防护,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领用、使用台账,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并且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毒面罩,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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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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