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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煤集团大峪煤业有限公司减量重组项目(大峪井田) 职业病危害控制*评价公示


编辑:2024-11-28 00:00:00

BG/ZCAX-144

报告名称

山西晋煤集团大峪煤业有限公司减量重组项目(大峪井田)职业病危害控制*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山西晋煤集团大峪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曙光

地理位置

长治市上党区荫城镇庄头村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山西晋煤集团大峪煤业有限公司减量重组项目(大峪井田)

建设单位:山西晋煤集团大峪煤业有限公司

生产规模:年产60万吨原煤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劳动定员332人,其中生产人员255人,执行“两班生产、一班检修、每班8h”工作制,管理及其他人员77人,执行“长白班8h”工作制,年工作日330d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赵曙光

现场调查人员

任彦霖、崔卓

时间

2024.3.10

采样人员

任彦霖、崔卓

时间

2024.04.08-10

检测人员

任彦霖、崔卓

时间

2024.04.08-10

项目负责人

王峰

报告编写人

崔卓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建设项目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生产性粉尘:煤尘

化学有害因素: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氨、甲烷、硫化氢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手传振动。

评价结论

与建议

项目采纳了《山西晋煤集团大峪煤业有限公司减量重组项目(大峪井田)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议和职业病危害控制*评价前期调查提出的整改建议,采取了比较*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能正常运转,基本满足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引用防尘新技术、新工艺,如采用负压二次降尘技术、添加抑尘剂等技术,努力降低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减少作业人员罹患职业病的概率。

针对井下采煤机司机操作位、掘进机司机操作位超标现象,采煤机和掘进机喷雾降尘;及时清洗更换喷雾装置的喷嘴,确保喷雾装置可靠运行。

针对可能接触硫化氢作业的人员进行硫化氢危害防护培训,制定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加强作业过程管理。对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应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针对应急救援设施,建议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维护,确保运行有效。

专家组评审意见

1.       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明确了该项目的评价内容为采掘工作面、运输系统和排水系统。

2.       附件中增加了初步设计、附图和附件等资料。

3.       按《护听器的选择指南》与《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要求对个体防护进行评价。

4.       对各评审组成员提出的意见进行相应修改。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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