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储备粮介休直属库有限公司文水分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11-13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中央储备粮介休直属库有限公司文水分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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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中央储备粮介休直属库有限公司文水分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联系人/陪同人 |
高清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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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吕梁市文水县胡兰镇大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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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都政杨,刘川,罗浩,杨冰海 |
时间 |
2024.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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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罗浩,刘川 |
时间 |
2024.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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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姜芳 |
时间 |
2024.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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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都政杨 |
报告编写人 |
刘川、杨冰海、罗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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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 生产性粉尘:谷物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生产性粉尘:谷物粉尘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T19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GBZ/T192.4-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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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议: 用人单位应保证向劳动者提供适宜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做到损坏及时更换。为从事出入库作业人员配备KN95的防尘口罩。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劳动者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督促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粮食仓库醒目位置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志。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应按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后3个月内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劳动者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在岗培训,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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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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