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潞城市红升洗喷煤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11-09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潞城市红升洗喷煤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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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潞城市红升洗喷煤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郭慧丽13509758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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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石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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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王志恒、崔卓 |
时间 |
2024.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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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王志恒、申玉鱼 |
时间 |
2024.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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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李俊清、姜芳、苏慧敏 |
时间 |
2024.09.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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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宋杰 |
报告编写人 |
申玉鱼 王志恒 何佳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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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⑴生产性粉尘:煤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 ⑵化学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氧化钙; ⑶物理因素:噪声 、紫外辐射。 化学有害因素:煤尘-总尘(呼吸性粉尘)其他粉尘-总尘,电焊烟尘-总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氧化钙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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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议: 1.针对跳汰机作业区噪声强度超标的现象,用人单位应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机器正常运转的同时还要确保其使用要求,同时应减少工人的接触时间,对工人采取个人防护,佩戴符合要求的防噪耳塞,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依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正常使用。对工作中造成损坏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换。 3.企业应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4.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及档案材料,设置和维护好警示标识,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 5.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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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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