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潞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11-11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山西潞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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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山西潞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孙理娇13467069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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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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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王峰、何佳磊 |
时间 |
2024.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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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王志恒、何佳磊 |
时间 |
2024.10.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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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苏慧敏、任静婷、李俊清 |
时间 |
2024.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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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峰 |
报告编写人 |
何佳磊、王志恒、连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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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生产性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矽尘; 化学有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甲醛、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化学有害因素:电焊烟尘、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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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议:1: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2: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尘口罩,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3需定期维护防护设施,及时清理除尘管道内积灰,保证除尘器的正常运行。 4: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 5: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同时为接触噪声的劳动者佩备符合要求的防噪耳塞,不得过度防护或防护不足,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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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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