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泽州县高都镇富祥乙炔站现状公示
编辑:2024-10-29 00:00:00
BG/ZCAX-143
报告名称 |
泽州县高都镇富祥乙炔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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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泽州县高都镇富祥乙炔站 |
联系人/陪同人 |
王飞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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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晋城市高都镇泊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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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泽州县高都镇富祥乙炔站位于山西省晋城市高都镇泊南村,成立于2005年10月17日,注册登记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乙炔气生产,属于制造业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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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飞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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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王峰、任彦霖 |
时间 |
2024.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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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王峰、任彦霖 |
时间 |
2024.09.26-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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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王丽霞、苏慧敏 |
时间 |
2024.09.26-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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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峰 |
报告编写人 |
王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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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建设项目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 1 \* GB2 ⑴生产性粉尘:其他粉尘 = 2 \* GB2 ⑵化学物质:硫化氢、磷化氢、氨、二氧化硫、硫酸、*; = 3 \* GB2 ⑶物理因素: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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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泽州县高都镇富祥乙炔站属于制造业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类别,行业代码:C261,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
建议: ⑴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⑵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⑶加强对应急救援用品的补充和更新,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使用期内,以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⑷遵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⑸遵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继续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职业健康检查的要求,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⑹需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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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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