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山西众诚安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Image
Image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定期公示


编辑:2024-10-28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

用人单位名称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

联系人/陪同人

张国伟

地理位置

长治市潞州区故县东大街9

现场调查人员

郭浩东、申崭、刘锐、师凯强、闫海燕、陈杰、邱蕾

时间

2024.9.13-9.15

采样人员

王丽娟、闫海燕、宋杰、师凯强、刘锐、申崭

时间

2024.9.23-9.27

检测人员

王丽娟、闫海燕、宋杰、师凯强、刘锐、申崭

时间

2024.9.23-9.27

项目负责人

张晓婷

报告编写人

刘锐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生产性粉尘:煤尘、其他粉尘、矽尘;

化学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氧化钙、氢氧化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的检测结果所测噪声强度有2个地点不合格、有2个工种不合格,其余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所测高温强度有2个地点不合格、有2个工种不合格,其余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建议

建议:针对作业区噪声超标现象,由于噪声产生原因为工艺技术设备限制,应增加轮班人数,减少接触次数,并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如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针对动力维修作业区8#发电机房、9#发电机房噪声超标现象,用人单位应尽快采取防护措施,增加减噪或隔声罩措施,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置。用人单位应尽快采取防护措施,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防噪声耳塞。针对8#高炉作业区炉前铁口作业区、9#高炉作业区炉前铁口作业区高温超标现象,用人单位应尽快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在该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监督劳动者佩戴个体防护,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领用、使用台账,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并且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尘口罩,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版权所有:山西众诚安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备案号:晋ICP备2021012162号-1   技术支持:龙采科技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