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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太原直属库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09-24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中央储备粮太原直属库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用人单位名称

中央储备粮太原直属库有限公司

联系人/陪同人

李丽

地理位置

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城乡赵道裕村

现场调查人员

都政杨、刘川

时间

2024.09.14

采样人员

都政杨、刘川

时间

2024.09.16

检测人员

姜芳

时间

2024.09.17

项目负责人

张亮

报告编写人

刘川、都政杨、罗浩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

生产性粉尘:谷物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生产性粉尘:谷物粉尘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T19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1部分:总粉尘浓度》 GBZ/T192.4-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规定

建议

议: 用人单位应保证向劳动者提供适宜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做到损坏及时更换。为从事出入库作业人员配备KN95的防尘口罩。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劳动者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督促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粮食仓库醒目位置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志。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应按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后3个月内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劳动者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在岗培训,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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