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林县聚德洗煤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09-25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柳林县聚德洗煤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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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柳林县聚德洗煤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刘旭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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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成家庄镇聚财塔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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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范磊、罗浩、张亮、刘川、彭飞、都政杨 |
时间 |
2024.08.08-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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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范磊、罗浩、张亮、刘川、彭飞、都政杨、李毅、李文晶 |
时间 |
2024.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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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姜芳,杨学丽,李俊清,苏慧敏 |
时间 |
2024.08.11-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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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范磊 |
报告编写人 |
罗浩 刘川 都政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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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生产性粉尘:煤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 化学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目前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粉尘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物质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物理因素噪声强度有1个工作地点和1个工种超标,其余噪声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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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针对破碎机作业区噪声强度超标的现象,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条件下,同时减少工人的工作时间,对工人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及时督促、指导工人正确佩戴防噪耳塞(SNR:31dB(A)),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用人单位应对原煤入厂皮带和 TDS 干选机产生的电离辐射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接触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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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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