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营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08-19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营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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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营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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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黄碾镇魏村村东100m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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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王丽娟、闫海燕、宋杰、李林、 邱蕾、王华、侯俊芳、赵楚、王燕、陈杰 |
时间 |
2024.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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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张晓婷、郝茹、王丽娟、闫海燕、郭浩东、师凯强、侯俊芳、赵楚 |
时间 |
2024.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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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张晓婷、郝茹、王丽娟、闫海燕、郭浩东、师凯强、侯俊芳、赵楚 |
时间 |
2024.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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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宋杰 |
报告编写人 |
王丽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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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化学有害因素: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 一氧化碳;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紫外辐射、手传振动。 化学有害因素: 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 一氧化碳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手传振动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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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议:1.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2.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监督劳动者佩戴个体防护,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领用、使用台账,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并且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尘口罩,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3.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完善体检项目,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4.焊接作业劳动者个人防护措施主要是对头、面、眼睛、耳、呼吸道、手身躯等方面的人身防护。主要有防尘、防毒、防噪声、防紫外辐射等。焊接作业除穿戴一般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眼镜、防护面罩等)。为保护焊工眼睛不受弧光伤害,焊接时必须使用镶有特别防护镜片的面罩,并按照焊接电流的强度不同来选用不同型号的滤光镜片。同时,也要考虑焊工视力情况和焊接作业环境的亮度;为防止焊工皮肤受电弧的伤害,焊工宜穿浅色或白色帆布工作服。同时,工作服袖口应扎紧,扣好领口,皮肤不外露。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采取保护措施,设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孤光刺伤焊工及其他作业人员的眼睛。 5.综合事务部应重视加油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新员工,要求使其了解所在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预防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减少加油、卸油等操作过程中油品的滴漏现象。 6.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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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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