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示
编辑:2024-08-20 00:00:00
BG/ZCAX-144
报告名称 |
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X射线矿石智能分选机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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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曹国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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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苏店镇西申家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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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X射线矿石智能分选机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预评价 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1530.51万元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操作工为三班倒,检修工为长白班,共5名放射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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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曹国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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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郭超 师凯强 |
时间 |
2024.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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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 |
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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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 |
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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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师凯强 |
报告编写人 |
郭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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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X射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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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评价与结论: 本报告针对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拟使用X射线矿石智能分选机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拟采取的防护措施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本项目放射性危害来自于拟在选煤厂动筛车间三层安装的1台X射线矿石智能分选机产生的X射线为外照射,额定电压为200 kV,额定电流为2.5 mA,根据《射线装置分类》,属于Ⅲ类射线装置。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方法》,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为一般职业病危害因素。 (2)本项目的平面布局能够满足放射卫生学要求,布局合理。 (3)本项目针对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的措施有: ①工作人员远距离操控射线装置,避免人员接触辐射危害; ②设置合理的个人剂量管理目标值。 由上所述,用人单位拟采取的防护措施不够*,为进一步降低对工作人员的辐照危害,本报告对用人单位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提出以下建议: ①对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 ②完善辐射安全装置; ③设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④制定及完善放射卫生管理制度。 (4)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并完善以上建议后,经计算,操作工和检修人员个人年有效剂量*大约为0.023 mSv/a,有效控制在本项目执行的放射工作人员2.0 mSv/a的个人剂量管理目标值内。值班人员个人年有效剂量*大约为0.24 mSv/a,低于本项目执行的0.25 mSv/a非职业受照人员个人剂量管理目标值。 综上所述,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遵循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的法律、法规,考虑了较为健全、有效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措施,拟采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措施基本合理、可行。用人单位将拟设置的辐射防护措施、制度落实到位,并充分采纳本报告的建议,预计能够有效降低和控制本项目运行后对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的辐射危害。 |
建议 (1)按照《低能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标准》(GBZ 115-2023)设置防护设施; (2)建议对放射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应将X射线装置屏蔽体内设置为控制区,应将X射线矿石分选机屏蔽体外四周1m处设置为监督区边界,在监督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牢固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3)依据本报告的建议,应制定并完善放射卫生管理制度; (4)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在其工作场所进出口醒目位置设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5)每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定期监测; (6)与仪表供应商签订协议,完善管理制度,明确仪表调校期间的辐射防护措施; (7)用人单位应依据卫生部55号令以及GBZ128-2019的要求,在该项目生产运营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本项目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每次检测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应归档保存。 (8)建议用人单位确定辐射事故的医学应急救援医院,若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拨打医院联系电话请求医学救援,若附近无距离较近的医院,适当情况下可成立应急救护队,当发生事故时能在*短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实施应急处置程序,为事故人员提供临时处置。 (9)用人单位在项目建成投用前对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放射卫生培训,使其具备放射卫生方面的相关知识和管理能力;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放射卫生专项培训,合格后再上岗作业。 (10)本项目目前还未开展岗前放射工作人员体检的工作,建议用人单位为五名放射工作人员做相应的放射职业健康检查,确认其是否“可从事放射工作”。 (11)本报告中的其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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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1)完善评价依据及该射线装置的工作原理。 (2)完善辐射源项分析。 (3)重新划分辐射防护分区。 (4)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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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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