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高平科兴牛山煤业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06-27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山西高平科兴牛山煤业有限公司定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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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山西高平科兴牛山煤业 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冯海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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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高平市南城办事处朴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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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申崭 郭浩东 刘锐 宋杰 |
时间 |
2024.6.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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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申崭 郭浩东 刘锐 崔卓 |
时间 |
2024.6.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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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 |
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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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申崭 |
报告编写人 |
申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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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⑴生产性粉尘:煤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砂轮磨尘、矽尘; ⑵化学有害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臭氧、二氧化氯、锰及其化合物; 化学有害因素:所测粉尘浓度有3个工作地点和3个工种超标,其余粉尘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磁场、手传振动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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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议:1.应加强采煤机、掘进机喷雾装置的维护,及时清理或更换堵塞喷头;掘进工作面设置机组喷雾增压装置,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外喷雾压力确保不得低于8MPa。 2.装煤(岩)过程中需进行洒水和同时开启净化风流水幕,在煤、岩层中钻孔,应当采取湿式作业。 3.依据《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建议井下作业人员实行“四六”工作制,减少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间。 4.加强对采煤面破碎机隔声罩的维护,及时修补缝隙、孔洞。 5.劳动者作业时应督促其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6.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定期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进行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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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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