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现状公示
编辑:2024-08-15 00:00:00
BG/ZCAX-143
报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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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卢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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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长治市上党区光明南路振东科技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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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15日,位于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光明南路振东科技园,注册登记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取得了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是一家从事药品生产与销售的企业,行业划归医药制造业中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类别,行业代码:C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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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宋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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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申崭 宋杰 王若萱 郝茹 |
时间 |
2024.6.11-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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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申崭 闫海燕 刘锐 郝茹 |
时间 |
2024.6.16-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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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 |
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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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申崭 |
报告编写人 |
申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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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⑵化学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钠、硫酸、硫化氢; ⑶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高温、手传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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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类别为制造业中医药制造业的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类别,行业代码:C27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通过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措施及建议,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企业职工的职业健康可以得到保障,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可以达到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建议:⑴应急救援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现有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使其始终处于正常状态,可以随时启用;加强对应急救援用品的补充和更新,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使用期内,以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⑵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每年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对新工人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人员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⑷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卫健委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⑸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接触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进行一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出现异常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其进行复查,并依据复查结果进行调离岗位或相应的健康保护措施;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⑹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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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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