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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煤炭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优化生产系统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示


编辑:2025-06-28 00:00:00

“三同时”报告网上公示内容记录表

                                                          BG/ZCAX-144

报告名称

太原煤炭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优化生产系统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太原煤炭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杜翔宇

地理位置

山西省中部的娄烦县境内新舍科—上龙泉—下静 游村一带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太原煤炭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优化生产系统项目

建设单位:太原煤炭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技改

拟建项目在岗员工268名,根据测算,现有人员能够满足本次矿井优化生产系统项目的要求工作制度为三八制,两班生产,一班检修,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330d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杜翔宇

现场调查人员

 锐、任彦霖

时间

-

采样人员

 锐、任彦霖

时间

-

检测人员

 锐、任彦霖

时间

-

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写人

王峰、罗浩、范磊、刘锐、任彦霖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建设项目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生产性粉尘:煤尘、矽尘

化学物质: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氨、甲烷、氮氧化物、甲烷

物理因素:噪声

评价结论

与建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范要求,结合类比企业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调查与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通过运用类比法和检查表法进行了检查与评价。其中总体布局(总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等评价结果为符合,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及管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评价中均存在项目申请报告中描述不*,本次评价针对各评价项目项目申请报告中未提及项及描述不*项提出了相应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建议,建设单位按照《项目申请报告》及本预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补充建议,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同时在建设时保证落实,建设投产后保证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能够使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达到国家相应限值范围之内,在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各方面可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经本预评价报告综合分析,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预防和控制。建设项目从职业病危害防治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参考本预评价报告57章补充措施完善职业卫生设施设计。

 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GBZ 188-2014)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妥善保存;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安排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⑷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1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专家组评审意见

1.细化评价范围和评价单元划分的内容

2.进一步完善个体防护调查、分析与评价

3.补充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场所的原因分析内容,并对拟建项目提出可行性建议

4.评审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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