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评价报告公示
编辑:2025-12-10 14:11:21
“三同时”报告网上公示内容记录表
BG/ZCAX-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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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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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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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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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智能装备产业园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控制*评价 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180万元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共5名放射工作人员,实行长白班的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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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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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申玉鱼 师凯强 |
时间 |
2025.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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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 |
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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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申玉鱼 师凯强 |
时间 |
2025.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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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师凯强 |
报告编写人 |
申玉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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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X 射线和γ射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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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本报告针对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采取的防护措施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本项目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放射性危害来自于1台9 MeV电子直线加速器和11台X射线探伤机为X外照射,1台60 Coγ射线探伤机,为γ射线。根据《射线装置分类》及《放射源分类办法》,本项目中涉及的1台9 MeV电子直线加速器和11台X射线探伤机,属于Ⅱ类射线装置。1台60 Coγ射线探伤机,属于Ⅱ类放射源装置。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方法》,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为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 (2)本项目的平面布局与分区能够满足放射卫生学要求,布局合理。 (3)经现场检测和计算,放射防护和安全设施在正常运行时本项目放射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大值为8.63×10-2 mSv/a,低于本项目职业照射2 mSv/a管理目标值的要求;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大值为7.25×10-5 mSv/a,低于本项目职业照射0.25 mSv/a管理目标值的要求。 (4)本项目针对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措施有: ①探伤室四周墙壁采用2-2.85m厚的混凝土材质; ②设置合理的个人剂量管理目标值; ③设置了电离辐射辐射警示标识及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④一号厂房(焊接厂房核电容器项目组)新建探伤室采用机械通风。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能够有效的控制职业病危害,有效预防事故照射和控制潜在照射。 (5)用人单位设置了领导组织机构,并配备了2名放射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了一系列的放射卫生管理制度、措施,成立了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包含有放射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基本能及时控制放射事故并*大限度地*事故的影响。 |
建议: (1)建议用人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射线装置的防护性能进行检测,定期检测的周期为 1 年。 (2)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使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 (3)本报告其他章节提出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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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1)评价依据中增加GBZ 50019、GBZ/T-194等标准规范; (2)完善监控装置的*评估表述; (3)进一步完善通风设施的调查及满足性评价; (4)补充完善放射性事件分析评价; (5)完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的评价分析; (6)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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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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