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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华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岚县光伏发电项目控制评价公示


编辑:2025-12-05 13:41:45

“三同时”报告网上公示内容记录表

                                                          

                                                BG/ZCAX-144

报告名称

岚县华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岚县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岚县华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高瑞鹏

地理位置

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岚城镇城内村19号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岚县华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岚县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

建设单位:岚县华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新建220kV架空线路长度13.66km,其中新建双回线路架空线路长度13.04km,新建单回架空线线路长度0.62km;

项目总投资:47493.175万元;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岗员工10名。其中生产人员9名,站长1名。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高瑞鹏

现场调查人员

申玉鱼、连旎

时间

2025.11.6

采样人员

申玉鱼、连旎

时间

2025.11.8-11.10

检测人员

-

时间

-

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写人

申玉鱼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建设项目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物理因素:声、工频电磁场

由于六氟化硫在定期维护时添加,添加周期长,且检测时未添加,故本次检测只识别未检测。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电力供应(行业代码:D442),岚县华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岚县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建议:⑴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⑶需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⑷需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的要求,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检测,同时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由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主检医师确定,并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遵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继续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职业健康检查的要求,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完善工作场所警示标志及告知卡的设置,存在或产生有害物质、噪声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

专家组评审

意见

意见:

1.评价依据中更新与该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并在评价中落实。

2.进一步细化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提出有针对性行的补充措施。

3.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的分析与评价。

4.验收组提出的其他建议。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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