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交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00km混凝土护栏及公路水泥制品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编辑:2024-12-30 00:00:00
BG/ZCAX-144
报告名称 |
山西省交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00km混凝土护栏及公路水泥制品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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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山西省交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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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示范区武洛街27号(阳曲产业园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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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山西省交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00km混凝土护栏及公路水泥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省交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年产400km混凝土护栏及公路水泥制品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生产人员作业执行“ 长白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管理及后勤人员执行“ 长白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年生产230天。岗员工31名,其中生产人员19名,管理及后勤人员1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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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袁瑞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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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范 磊、张晓婷、郝 茹、都政杨 |
时间 |
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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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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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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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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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宋 杰 |
报告编写人 |
都政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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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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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范要求,类比企业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调查与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通过运用类比法和检查表法进行了检查与评价。其中总体布局(总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等评价结果为符合,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及管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评价中均存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描述不*,本次评价针对各评价项目中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涉及项及描述不*项提出了相应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预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补充建议,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同时在建设时保证落实,建设投产后保证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能够使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达到国家相应限值范围之内,在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各方面可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经本预评价报告综合分析,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预防和控制。建设项目从职业病危害防治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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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施工单位为劳动者配备合格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⑵应要求该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编写施工期间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并要求其盖章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 ⑶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现场验收。 ⑷应当严格按照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内容进行设计、施工;应在试生产运行时,职业病危害各类防护设施安装到位,确保有效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⑸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对制订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要落到实处;加强对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⑹要制定严格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证运行*;要认真做好事故状态及检查维修时的职业病防护工作。 ⑺需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⑻严格按照本专篇为劳动者配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督促劳动者正确使用和佩戴。并对劳动者上岗前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⑼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GBZ 188-2014)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到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后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妥善保存;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安排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⑽为了预防、控制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康环境等方面为主要内容,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努力完成健康企业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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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完善防尘设施、蒸养车间和锅炉房通风设施的设计。 增加水性脱模剂工作场所个人防护用品的设计。 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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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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