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2024-12-27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用人单位名称
阳城晋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
联系人/陪同人
郭浩
地理位置
晋城市阳城县北安阳村
现场调查人员
连旎、王志恒、申玉鱼、崔卓
时间
2024.12.01
采样人员
连旎、曹雨宁、王志恒、任彦霖
2024.12.9
检测人员
项目负责人
宋杰
报告编写人
曹雨宁、崔卓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化建设项目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化学有害因素: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盐酸、硫酸、氢氧化钠、尿素、臭氧、锰及其化合物;
生产性粉尘: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
建议
建议1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应按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后每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劳动者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在岗培训,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2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尘口罩,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3 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4 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5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建议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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