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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宏达聚益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预评公示


编辑:2024-11-13 00:00:00

 BG/ZCAX-144

报告名称

山西宏达聚益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宏达聚益新厂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山西宏达聚益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银冰15235623390

地理位置

长治高新区翟店工业园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山西宏达聚益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宏达聚益新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宏达聚益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机加工服务年产量500万件、热处理年产量10万吨、表面处理年产量400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8000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拟建单位在岗员工213名,其中生产人员148名,管理及后勤人员65名。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苏永飞

现场调查人员

王峰、申玉鱼

时间

2024.05.16

采样人员

-

时间

-

检测人员

-

时间

-

项目负责人

王峰

报告编写人

王峰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建设项目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生产性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

化学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手传振动;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为制造业中金属制品业的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类别(行业编码为C331),山西宏达聚益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宏达聚益新厂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通过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只要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认真落实可研报告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措施及建议,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企业职工的职业健康可以得到保障,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可以达到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⑴参考本预评价报告14章补充措施完善职业卫生管理设计。

⑵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⑶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建设单位应予以积极的监督与协作,督促施工单位为工人配备合理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⑷应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结束后,编写《施工期间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和《监理过程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并盖章后交建设单位存档。

⑸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GBZ 188-2014)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妥善保存;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安排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⑹用人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在车间入口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在车间入口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

⑸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GBZ 188-2014)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妥善保存;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安排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山西宏达聚益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宏达聚益新厂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格式、内容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的评审。评价单位应按照以下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确认后,作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依据。

1.原辅材料中补充焊丝的主要成分、核实水性漆的主要成分。

2. 3-5 中用法定术语表达可能导致的法定职业病。

3.进一步完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分析和评价。

4. 7-1 中补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完善喷漆车间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

5.对评审专家提出的其他合理意见也一并进行了修改。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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