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能长治热电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12-12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晋能长治热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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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晋能长治热电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杜永东 13509759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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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长治市堠北庄镇杨暴村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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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连旎、曹雨宁、王峰、王志恒 |
时间 |
2024.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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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连旎、申玉鱼、王峰、王志恒 |
时间 |
2024.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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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李俊清、姜芳、苏慧敏、王丽霞、杨学丽 |
时间 |
2024.11.2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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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晓婷 |
报告编写人 |
连旎 任彦霖 申玉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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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⑴生产性粉尘:煤尘、其他粉尘、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矽尘; ⑵化学物质: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氨、氢氧化钠、盐酸、硫酸、氧化钙、尿素、硫化氢; ⑶物理因素:工频电磁场、噪声。 化学有害因素:煤尘-总尘(呼吸性粉尘),矽尘-总尘(呼吸性粉尘),其他粉尘-总尘,石灰石粉尘-总尘(呼吸性粉尘),石膏粉尘-总尘(呼吸性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氨、氢氧化钠、盐酸、硫酸、氧化钙、尿素、硫化氢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工频电磁场、噪声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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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议:1.针对1#炉0m平台一次风机巡检区的超标现象,用人单位应及时维护减振设施,减少劳动者的接触时间,并为2#燃运值班工佩戴护听器NRR≧33dB的耳塞、耳罩或者同时佩戴耳塞和耳罩,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耳塞和耳罩,同时减少劳动者的接触时间,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对此岗位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情况进行重点关注。 2.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应当按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并满足相应学时的要求,充分了解学习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如何进行正确防护。 3.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4.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5.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完善并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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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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