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2024-08-22 00:00:00
BG/ZCAX-144
报告名称
山西京武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京能武乡1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山西京武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江海
地理位置
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分水岭乡玉品村东南侧720m处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山西京武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京能武乡1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京武新能源有限公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总装机容量为交流130MW
项目总投资:67631.08万元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拟建项目劳动定员总人数12人,运维工6人,集控工3人,执行“三班两运转,每班8h”工作制,后勤3人,执行“长白班,每班8h”工作制。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陈刚
现场调查人员
李文晶、张亮
时间
2024.8.11
采样人员
-
检测人员
项目负责人
李文晶
报告编写人
闫海燕、范磊、窦鑫鑫、李文晶、张亮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磁场
评价结论
与建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范要求,类比企业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调查与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通过运用类比法和检查表法进行了检查与评价。其中设备布局评价结果为符合,总平面布置、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及管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评价中均存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描述不*,本次评价针对各评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涉及及描述不*项提出了相应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建议,建设投产后保证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经个体防护后能够使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达到国家相应限值范围之内,在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各方面可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经本预评价报告综合分析,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预防和控制。建设项目从职业病危害防治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⑴参考本预评价报告5~14章补充措施完善职业卫生设施设计。
⑵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⑶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建设单位应予以积极的监督与协作,督促施工单位为工人配备合理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⑷应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结束后,编写《施工期间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和《监理过程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并盖章后交建设单位存档。
⑸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GBZ 188-2014)的规定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规定妥善保存;有职业禁忌证者不应安排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⑹外委工作人员应根据光伏发电机组检修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依据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及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专家组评审意见
补充完善生产工艺及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并细化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分析;
进一步完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分析与评价;
完善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合理性、针对性与符合性的评价内容;
补充完善六氟化硫气体绝缘电气设备及装置室的密闭、机械通风及应急报警、应急通风等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完善升压站总平面的三区分布的描述;
核实本项目备用电源和蓄电池室的的设置情况。如果有相应的设置,应补充分析评价。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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