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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宏峰工贸有限公司控制*评价


编辑:2024-12-24 00:00:00

 BG/ZCAX-144

报告名称

阳城县宏峰工贸有限公司年洗选10万吨煤矸石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阳城县宏峰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史进 15103567858

地理位置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大夫街村玉沟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年洗选10万吨煤矸石项目

建设单位:阳城县宏峰工贸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年洗选10万吨煤矸石项目

项目总投资:80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现有在岗员工9名,其中生产人员7名,管理及后勤人员共2名。生产作业执行长白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后勤及管理人员实行8h/d作业制,年生产200天,年作业时间1600小时。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史进

现场调查人员

连旎、曹雨宁

时间

2024.10.30

采样人员

宋杰、连旎

时间

2024.11.03-05

检测人员

杨学丽、苏慧敏、王丽霞、任静婷

时间

2024.11.03-8

项目负责人

宋杰

报告编写人

连旎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建设项目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生产性粉尘:煤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

⑵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臭氧             

⑶物理有害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阳城县宏峰工贸有限公司属于采矿业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的其他煤炭采选类别(行业编码为B069),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⑴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⑵需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⑶需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的要求,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检测,同时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进行周期为1年的职业健康检查。

⑷遵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继续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职业健康检查的要求,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阳城县宏峰工贸有限公司年洗选10万吨煤矸石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评价》的格式、内容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的评审。评价单位应按照以下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确认后,作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依据。

1、依据立项批复,完善评价单元。

2、详细描述原料棚喷雾降尘系统、选矸系统降噪设施的设置,并进行符合性、有效性分析与评价。

3、完善主洗厂房通风设施的调查,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对主洗厂房通风设施的符合性进行分析与评价。

4、依据《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细化完善各工种配备的防噪声耳塞的有效性分析与评价,并提出进一步补充建议。

5、依据近年来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对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进行回顾性分析与评价,并提出补充建议。

6、在关键控制点中,补充有毒气体防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关键控制点,并进一步提出补充建议。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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