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2024-11-26 00:00:00
BG/ZCAX-143
报告名称
阳城县华冠陶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阳城县华冠陶瓷有限公司
联系人/陪同人
崔鹏飞
地理位置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北安阳村
项目简介
用人单位概况:阳城县华冠陶瓷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北安阳村,成立于2009年2月18日。2009年底投入试生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522683831400H。经营范围::建筑陶瓷制造、销售等。
劳动定员:在岗员工232名。其中生产人员106名,后勤及管理人员126名。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员
崔卓、任彦霖
时间
2024.05.31
采样人员
2024.10.03-05
检测人员
项目负责人
宋 杰
报告编写人
崔卓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生产性粉尘:矽尘、煤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
化学有害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尿素、氨、氧化钙、锰及其化合物、臭氧;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所测生产性粉尘、化学有害物质、物理因素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
与建议
⑴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⑵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⑶需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⑷为了预防、控制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康环境等方面为主要内容,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努力完成健康企业的建设。
⑸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接触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进行一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出现异常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其进行复查,并依据复查结果进行调离岗位或相应的健康保护措施;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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