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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11-26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用人单位名称

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

联系人/陪同人

王经理

地理位置

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集店乡北皇村

现场调查人员

郝茹、郭浩东

时间

2024.11.13

采样人员

郝茹、王丽娟

时间

2024.11.18-19

检测人员

郝茹、王丽娟

时间

2024.11.18-19

项目负责人

张晓婷

报告编写人

郝茹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生产性粉尘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

⑵化学物质氨、硫酸、氢氧化钠、氯化氢及盐酸、镍及其化合物。

⑶物理因素:噪声。

因硝酸国家未制定接触限值,故本次只识别未进行检测。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目前用人单位工种及工作场所粉尘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化学物质工种和工作场所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所测物理因素噪声工种和工作场所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建议

用人单位应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机器正常运转的同时还要确保其使用要求,对劳动者采取个人防护,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毒口罩,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建议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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