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山西众诚安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Image
Image

长治市潞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定期公示


编辑:2024-11-25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长治市潞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定期检测报告

用人单位名称

长治市潞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

联系人/陪同人

王员力

地理位置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合成北路2

现场调查人员

张家熙、张晓婷

时间

2024.11.14

采样人员

张家熙、张晓婷

时间

2024.11.18

检测人员

张家熙、张晓婷

时间

2024.11.18

项目负责人

张晓婷

报告编写人

王丽娟、张家熙、刘锐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生产性粉尘:矽尘、其他粉尘、白云石粉尘;

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氧化钙;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高温。

化学有害因素:粉尘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建议

建议:1.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2.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完善工作场所警示标志及告知卡的设置。

3.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4.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监督劳动者佩戴个体防护,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领用、使用台账,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并且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尘口罩,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5.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版权所有:山西众诚安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备案号:晋ICP备2021012162号-1   技术支持:龙采科技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