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壶关县苗氏现浇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11-16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壶关县苗氏现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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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壶关县苗氏现浇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吴彩娟 15735582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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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壶关县百尺镇鸦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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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连旎、申玉鱼 |
时间 |
2024.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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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连旎、张晓婷 |
时间 |
2024.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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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李俊清、王丽霞、任静婷 |
时间 |
2024.11.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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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晓婷 |
报告编写人 |
连旎 申玉鱼 王若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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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⑴ 生产性粉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 ⑵ 物理因素:噪声。 化学有害因素:石灰石粉尘-总尘(呼吸性粉尘),其他粉尘-总尘,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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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议: 1.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的要求,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应当按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并满足相应学时的要求,充分了解学习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如何进行正确防护。 2.遵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继续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职业健康检查的要求,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3.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完善并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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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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