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2024-11-08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襄垣县东鑫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用人单位名称
襄垣县东鑫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陪同人
李俊岭
地理位置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北底乡东垴头村
现场调查人员
郭浩东、王丽娟
时间
2024.10.06
采样人员
2024..10.18
检测人员
项目负责人
张晓婷
报告编写人
郭浩东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化学有害因素:矽尘、电焊烟尘、石膏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二氧化硫、氧化钙、氢氧化钠。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
化学有害因素: 矽尘、电焊烟尘、石膏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二氧化硫、氧化钙、氢氧化钠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建议
建议:1用人单位应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要定期维护设备避免破损的地方造成作业场所二次扬尘;对料棚的喷淋管道经行定期维护避免喷嘴堵塞。同时应减少工人的接触时间,对工人采取个人防护,佩戴符合要求的防噪耳塞,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3 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4 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尘口罩,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5 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6 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7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监督劳动者佩戴个体防护,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领用、使用台账,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并且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尘口罩,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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