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11-01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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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李素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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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苏店镇西申家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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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王峰、何佳磊、王志恒、崔卓 |
时间 |
2024.08.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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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任彦霖、何佳磊、王志恒、崔卓 |
时间 |
2024.09.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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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苏慧敏、姜芳、王丽霞 |
时间 |
2024.09.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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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峰 |
报告编写人 |
崔卓、王志恒、何佳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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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生产性粉尘:煤尘、其他粉尘; 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氨。 因甲烷没有职业接触限值及检测方法,故只识别不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磁场、手传振动、高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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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 应加强采煤机、掘进机喷雾装置的维护,及时清理或更换堵塞喷头;掘进工作面设置机组喷雾增压装置,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外喷雾压力确保不得低于8MPa。 2. 装煤(岩)过程中需进行洒水和同时开启净化风流水幕, 在煤、岩层中钻孔,应当采取湿式作业。 3. 依据《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建议井下作业人员实行“四六”工作制,减少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间。 4. 加强对采煤面破碎机隔声罩的维护,及时修补缝隙、孔洞。 5. 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接触职业危害劳动者配备合格的防尘、防噪声等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6. 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定期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进行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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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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