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铜矿峪矿园子沟尾矿库项目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示
编辑:2024-10-29 00:00:00
BG/ZCAX-144
报告名称 |
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铜矿峪矿园子沟尾矿库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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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铜矿峪矿 |
联系人 |
冯黎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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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铜矿峪矿园子沟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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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铜矿峪矿园子沟尾矿库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铜矿峪矿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生产规模:尾矿库库区总库容2.8×108m3 项目总投资:工程静态投资(不含税):217702万元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劳动定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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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冯黎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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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郭超 |
时间 |
2024.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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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 |
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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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郭超 |
时间 |
2024.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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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师凯强 |
报告编写人 |
郭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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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拟在絮凝剂制备车间,设置的2枚钠-22放射源,隔膜泵输送车间设置的1枚钠-22放射源,尾矿库库区设置的2枚钠-22放射源产生的γ射线。 检测结果显示:环境本底检测的11个点位,检测结果在0.07 μGy/h至0.10 μGy/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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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 (1)本项目放射性危害来自于5枚钠-22放射源的γ射线外照射,出厂活度均为9×105Bq,根据《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第四批)的公告》,属于豁免放射源。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方法》,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为一般职业病危害因素。 (2)本项目的平面布局能够满足放射卫生学要求,布局合理,本项目拟对辐射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满足GB 18871-2002标准要求。 (3)本项目拟配备11名放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有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个人剂量监测,但未对全部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个人剂量监测。 针对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的措施有:拟使用放射源生产厂家原有放射源防护壳进行屏蔽防护; 由上所述,用人单位拟采取的防护措施不够*,为进一步降低对工作人员的辐照危害,本报告对用人单位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提出以下建议: = 1 \* GB3 ①完善辐射安全装置; = 2 \* GB3 ②设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并完善以上建议后,经计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年有效剂量*大约为3.48 mSv/a,有效控制在本项目执行的放射工作人员5 mSv/a的个人剂量管理目标值内。满足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该项目拟设置的防护措施和设施,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照射和控制潜在照射。 该项目拟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成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应急准备与响应基本可行,但缺失医学应急救援医院和事故预防措施。 设置合理的个人剂量管理目标值并制定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制度基本可行。 综上所述,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铜矿峪矿遵循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的法律、法规,考虑了较为健全、有效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措施,拟采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措施基本合理、可行。用人单位将拟设置的辐射防护措施、制度落实到位,并充分采纳本报告的建议,预计能够有效降低和控制本项目运行后对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的辐射危害。 |
建议: (1)依据本报告的建议,制定完善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内容; (2)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在其工作场所进出口醒目位置设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3)建议在放射源工作场所增加防盗锁和声光报警器等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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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1. 完善评价依据。 2. 细化辐射工作场所安全措施。 3. 完善报告建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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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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