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奥力德煤业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10-08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山西奥力德煤业有限公司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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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山西奥力德煤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张金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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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吴村镇北太涧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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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何佳磊、任彦霖 |
时间 |
2024.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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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何佳磊、任彦霖 |
时间 |
2024.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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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苏慧敏、姜芳 |
时间 |
2024.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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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宋 杰 |
报告编写人 |
任彦霖、何佳磊、申玉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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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生产性粉尘:煤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 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因柴油没有职业接触限值及检测方法,故只识别不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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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明确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制定职业健康培训年度计划,做好职业健康培训保障,规范职业健康培训档案资料管理。职业健康培训档案应包括年度培训计划,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相关记录材料等。记录材料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签到表、培训内容、培训合格材料,以及培训照片与视频材料等。 2.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尘口罩,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3.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4.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5.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建议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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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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