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烨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部)定期公示
编辑:2024-09-25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
金烨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部)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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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金烨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部) |
联系人/陪同人 |
杨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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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壶关县常平经济开发区闫家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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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曹雨宁、王峰 |
时间 |
2024.8.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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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曹雨宁、王峰 |
时间 |
2024.8.16-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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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苏慧敏、李俊清 |
时间 |
2024.8.16-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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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峰 |
报告编写人 |
王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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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化学物质:一氧化碳、氨、氢氧化钠、六氟化硫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 目前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所测物理因素工频电场、高温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所测噪声强度有3个工作地点及2个工种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其余噪声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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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建议: 1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2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完善工作场所警示标志及告知卡的设置,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如在空透机区等醒目位置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在锅炉作业区等醒目位置设置“高温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性质、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3 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 4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监督劳动者佩戴个体防护,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领用、使用台账,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并且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毒面罩,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5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根据实际情况,在高温作业场所(如锅炉作业区等)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6针对空透机区、供油间巡检区等超标现象,由于噪声产生原因为空气动力性噪声,应考虑进行技术革新、加设合理的隔声、吸声、消声措施或加强操作人员个人防护,另外可增加劳动者人数、减少巡检频率,降低劳动者的接噪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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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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