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侯马市宠光年宠物医院使用动物专用数字化影像系统(DR)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编辑:2024-09-17 00:00:00
BG/ZCAX-144
报告名称 |
侯马市宠光年宠物医院使用动物专用数字化影像系统(DR)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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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侯马市宠光年宠物医院 |
联系人 |
樊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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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浍滨街道时代广场南门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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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侯马市宠光年宠物医院使用动物专用数字化影像系统(DR)项目 建设单位:侯马市宠光年宠物医院 项目性质:改建 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27万元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配备1名放射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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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樊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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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郭超、师凯强 |
时间 |
2024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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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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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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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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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师凯强 |
报告编写人 |
郭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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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X射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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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评价与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的分析,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护相关文件要求、相关设计规范,本设计专篇防护设施设计主要从工作场所应采取的辐射防护设施、辐射安全装置、远程控制系统、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辐射工作场所分区、辐射监测六方面进行了设计,认为,本设计专篇防护设施设计可以对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X射线危害因素进行有效的防护,本项目在采取了本专篇设计的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后,各工作场所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能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动物X射线诊断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T/ACEF 117-2023)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建议: (1)建设项目应在试生产运行前,将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各类防护设施应安装到位,确保起到保护劳动者的作用。 (2)完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并在建设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按照制定的放射卫生管理制度执行相关管理工作,将放射卫生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并加强对劳动者放射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建设项目要对辐射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证完好无损;要认真做好事故状态及检查维修时的辐射防护工作。 (4)建设项目应在下一步工作中,编制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定期进行演练,并按国家规范,配置应急救援设备,对应急救援设备定期进行检定、维护、保养。 (5)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放射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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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1. 补充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的要求; 2. 补充X射线放射诊疗操作流程; 3. 完善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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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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