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2024-08-21 00:00:00
BG/ZCAX-144
报告名称
阳城县诚达商贸有限公司年洗选8万吨煤矸石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阳城县诚达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成凯 15296664697
地理位置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芹池镇南上村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年洗选8万吨煤矸石项目
建设单位:阳城县诚达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年洗选8万吨煤矸石项目
项目总投资:80万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现有在岗员工10名,其中生产人员8名,管理及后勤人员共2名。生产作业执行“长白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后勤及管理人员实行8h/d作业制,年生产330天,年作业时间2640小时。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梁成凯
现场调查人员
连旎、申玉鱼、王峰
时间
2024.04.02
采样人员
连旎、任彦霖
2024.04.7-9
检测人员
杨学丽、苏慧敏、王丽霞、任静婷
2024.04.7-11/2024.08.10
项目负责人
宋杰
报告编写人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建设项目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⑴生产性粉尘:煤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矽尘
⑵化学有害因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臭氧
⑶物理有害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阳城县诚达商贸有限公司属于采矿业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的其他煤炭采选类别(行业编码为B069)。
建议:⑴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⑵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⑶需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阳城县诚达商贸有限公司年洗选8万吨煤矸石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评价》的格式、内容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报告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的评审。评价单位应按照以下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确认后,作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依据。
1、依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矿山、化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细化和完善破碎机、振动筛、离心机、空压机等高噪声工作场所设置隔声休息室的调查,并进行符合性和有效性分析与评价。
2、核实给料机下料口、皮带转载点、皮带机头、皮带机尾设置的集尘罩数量,并进行符合性、有效性分析与评价。
3、依据《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细化完善各工种配备的防噪声耳塞的有效性分析与评价,并提出进一步补充建议。
4、从工程防护上,分析噪声超标的原因,并提出补充建议。
5、依据《山西省洗煤厂通风瓦斯管理规定》 (晋煤瓦发 (2014)200号)、《选煤厂安全规程》(GB43203-2023),细化和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分析与评价。
6、在关键控制点中,补充有毒气体防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关键控制点,并进一步提出补充建议。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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