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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煤业集团翼城华泓煤业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09-02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阳泉煤业集团翼城华泓煤业有限公司检测报告

用人单位名称

阳泉煤业集团翼城华泓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陪同人

张俊杰 18636792556

地理位置

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桥上镇

现场调查人员

都政杨、罗浩、彭飞、刘川

时间

2024.8.88.10

采样人员

都政杨、罗浩、彭飞、刘川

时间

2024.8.148.15

检测人员

苏慧敏、杨学丽、任静婷、姜芳、李俊清

时间

2024.8.168.19

项目负责人

师凯强

报告编写人

  浩、都政杨、彭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⑴生产性粉尘:煤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砂轮磨尘;

⑵化学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氨、锰及其化合物、臭氧、氢氧化钠;

⑶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手传振动。

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所测井下粉尘浓度有4个工作地点及4个工种不符合,为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岗位,其余粉尘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所测物理因素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建议

建议:

应加强采煤机、掘进机喷雾装置的维护,及时清理或更换堵塞喷头;掘进工作面设置机组喷雾增压装置,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外喷雾压力确保不得低于8MPa

装煤(岩)过程中需进行洒水和同时开启净化风流水幕,在煤、岩层中钻孔,应当采取湿式作业。

加强对采煤面装载机防护罩的维护,及时修补缝隙、孔洞。

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接触职业危害劳动者配备合格的防尘、防噪声等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劳动者每年接受一次在岗培训,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培训内容包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所在岗位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佩戴、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工作相关疾病与传染病防控措施、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与评选等。

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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