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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康立生药业有限公司现状公示


编辑:2024-07-15 00:00:00

BG/ZCAX-143

报告名称

山西康立生药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山西康立生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陪同人

牛蛟龙

地理位置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西关新村157

项目简介

山西康立生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916日,位于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西关新村157号,注册登记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法人代表为牛岩斌,在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注册登记,是一家主要从事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的企业,该公司属于行业划归为制造业中医药制造业的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类别(行业代码:C272)和中成药生产类别(行业代码:C274)。西关厂区和景西路厂区于2010819日合并。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牛蛟龙

现场调查人员

王若萱、闫海燕、师凯强

时间

2024.5.22

采样人员

王若萱、刘锐、郭浩东

时间

2024.6.1-6.3

检测人员

王若萱、刘锐、郭浩东

时间

2024.6.1-6.3

项目负责人

宋杰

报告编写人

师凯强、范磊、侯俊芳、郭浩东、王若萱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建设项目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生产线粉尘:其他粉尘

化学有害因素:盐酸、氢氧化钠、一氧化碳、乙腈、甲醇、四氢呋喃、硫酸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山西康立生药业有限公司行业类别为制造业中医药制造业的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类别(行业代码:C272)和中成药生产类别(行业代码:C274),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建议:⑴应急救援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现有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使其始终处于正常状态,可以随时启用;加强对应急救援用品的补充和更新,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使用期内,以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⑵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 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同时为接触噪声的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噪耳塞,不得过度防护或防护不足,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⑷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完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⑸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接触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进行一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出现异常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其进行复查,并依据复查结果进行调离岗位或相应的健康保护措施;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⑹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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