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城县华远建材有限公司现状公示
编辑:2024-07-15 00:00:00
BG/ZCAX-143
报告名称 |
阳城县华远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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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阳城县华远建材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陪同人 |
席亚南18735622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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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河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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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阳城县华远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14日,位于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河头村,注册登记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贰仟伍佰零伍万捌仟捌佰圆整,法人代表为李玉龙,在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注册登记,是一家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和销售的小微企业,该公司属于制造业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类别。该生产线于于2012年9月开工建设,2017年3月竣工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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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席亚南18735622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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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任彦霖、申玉鱼 |
时间 |
2024.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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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连旎、任彦霖 |
时间 |
2024.6.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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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任静婷、王丽霞 |
时间 |
2024.6.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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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宋杰 |
报告编写人 |
连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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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⑴ 生产性粉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 ⑵ 化学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臭氧 ; ⑶ 物理因素:噪声。 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目前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所测物理因素噪声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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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结论: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阳城县华远建材有限公司行业类别为制造业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类别(行业编码:C30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
建议: ⑴⑴应急救援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现有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使其始终处于正常状态,可以随时启用;加强对应急救援用品的补充和更新,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使用期内,以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⑵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 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⑶罐车、搅拌机内部清理堵塞作业时应当满足: 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 应用具有报警装置并经检定合格的检测设备对准入的密闭空间进行检测评价;检测、采样方法按相关规范执行;检测顺序及项目应包括:测氧含量,正常时氧含量为18%~22%,缺氧的密闭空间应符合GB8958的规定,短时间作业时必须采取机械通风。如果高于此要求,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并确保场所通风设施正常运转,经常通风、减少有机质堆积,严格执行此操作规程; ⑷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完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⑸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接触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进行一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出现异常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其进行复查,并依据复查结果进行调离岗位或相应的健康保护措施;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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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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