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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大宁远孚钙镁有限公司定期公示


编辑:2024-06-19 00:00:00

BG/ZCAX-119

报告名称

阳城县大宁远孚钙镁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名称

阳城县大宁远孚钙镁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陪同人

田经理

地理位置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町店镇老山沟村

现场调查人员

曹雨宁、王志恒

时间

2024.6.8

采样人员

曹雨宁、王志恒

时间

2024.6.10

检测人员

曹雨宁、王志恒

时间

2024.6.10

项目负责人

宋杰

报告编写人

曹雨宁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用人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化学有害因素: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氨、氧化钙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手传振动。

生产性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石灰石粉尘、铝尘、砂轮磨尘;

化学有害因素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氨、氧化钙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物理因素:噪声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建议

建议: 1 做好职业职业健康培训工作,提高职业健康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劳动者的防护技能,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应按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后3个月内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劳动者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在岗培训,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

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佩带护耳器、防尘口罩,减少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完建立健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

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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