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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富伟园清煤机有限责任公司控评公示


编辑:2024-04-23 00:00:00

BG/ZCAX-144

报告名

大同市富伟园清煤机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加工(制造)修理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大同市富伟园清煤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勇

地理位置

山西省大同市云岗区甘河村东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大同市富伟园清煤机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加工(制造)修理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大同市富伟园清煤机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生产规模:年生产托辊10000

项目总投资:600

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长白班”工作制,每班8h,劳动定员6名,其中生产员工3名。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勇

现场调查人员

李文晶、彭飞

时间

2024.2.16

采样人员

李文晶、彭飞

时间

2024.2.19-2024.2.21

检测人员

李文晶、彭飞

时间

2024.2.19-2024.2.21

项目负责人

李文晶

报告编写人

范磊、罗浩、张亮、彭飞、李毅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建设项目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化学有害因素:电焊烟尘、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评价结论

与建议

结论: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制造业中通用设备制造业的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类别,确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通过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只要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认真落实项目简介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措施及建议,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企业职工的职业健康可以得到保障,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可以达到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通过各方面资料的综合分析,本项目只要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认真落实可研报告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措施及建议,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企业职工的职业健康可以得到保障,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可以达到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 在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加强对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测其性能及*,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确保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不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或个体经营。

遵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继续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职业健康检查的要求,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

3)建议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参加专门职业健康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专家组评审意见

无。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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